儿童津贴
儿童津贴的补助到小学毕业(满12岁后的3月份)、抚养者的年收入没有超过一定限额的话,就可以领取到儿童津贴。
出生、搬家时等领取资格有变化时需要办理手续。
(1)津贴的金额
- 第一个孩子
- 月额 5,000日元 (3岁以上儿童)
- 月额 10,000日元 (未满3岁儿童)
- 第二个孩子
- 月额 5,000日元
- 第三个孩子以后的每个孩子
- 1人月额 10,000日元
*第一个孩子到满3岁前,月额 10,000日元
(2)津贴发放时期
在毎年的2月份、6月份、10月份通过银行账户转帐,每一次发该月份前4个月的补助金。
(3)申请时所需要的材料
- 申请者名义的银行账户(邮局除外)
- 印章
- 申请者的健康保险证的复印件(厚生年金加入者)
- 此年1月2号以后搬入掛川市者需要提交前居住地的收入证明书
- 外国人登录证明书(申请者和儿童)
- 根据具体情况有可能需要提交其它材料。
(4)现况调查报告
领取儿童津贴者在每年的6月份需要提交「現況届(现况调查报告)」。这份调查报告是为了核实享受津贴补助者的现况及确认是否有资格继续领取津贴。
注意:如果不提交现况调查报告的话,6月份以后将失去领取津贴的资格。
日本語
ポルトガル語
英語
中国語
スペイン語